“1?6”中毒死亡事故
2006年1月6日,某石油局鉆井工程公司70858HD鉆井隊在新疆塔河油田進行井隊搬遷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一、事故經過
2006年1月5日,某石油局鉆井工程公司70858HD鉆井隊在新疆塔河油田進行井隊搬遷作業(yè),由TK666井搬遷至TP8井。由于當天搬遷未完,安排4人留守。6日11時30分左右,其他人員趕到井場后發(fā)現(xiàn)留守的3人身體僵硬、無呼吸,另外1人經搶救已基本恢復健康。
二、事故原因
經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4名留守人員違反《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西部工區(qū)冬季安全施工推薦作法》中“人員長期在房內取暖時應注意通風換氣”的規(guī)定,擅自將未燃盡的木炭裝進廢棄的桶內(割去半截的180 kg標準油桶),并抬到居住的密封良好的野營房內取暖。經模擬試驗證明,在底部無通風的桶內,燃燒未盡的木炭極易產生一氧化碳。由于野營房密閉良好,無煙囪等排煙裝置,一氧化碳大量聚集,造成人員中毒事故。企業(yè)對員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冬季施工防寒保暖措施不落實等也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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