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弓長嶺選礦廠鍋爐燒壞事故分析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0年2月16日,鞍鋼礦山公司弓長嶺選礦廠,動力車間2#鍋爐——SZZl0—1.25蒸汽采暖鍋爐發(fā)生重大缺水事故,造成爐膛內71根水冷壁管變形,其中嚴重變形21根,鍋筒部分脫碳,直接經濟損失39000元。
2月15日14時30分,司爐工在清理鍋爐房時,2號鍋爐處停爐壓火狀態(tài),甲班司爐長發(fā)現雙色水位計失靈,找儀表工檢修。儀表工檢查認定雙色水位計12孔插頭進水,暫時不起作用,便將雙色本位計電源開關拉開斷電,并告訴司爐班長。22時40分交接班時,甲班司爐班長未交待給乙班上述情況,乙班起動2#鍋爐時發(fā)現水位計全綠色指示,就認為鍋爐滿水,當即開啟兩組排污閥放水,排污20分鐘后見水位綠色指示還不下來就開啟總排污閥。直到23時45分,才發(fā)現爐膛正壓,到爐頂看水位時,發(fā)現水冷壁已經燒紅,等到關閉排污閥、停爐已是16日0點10分。
1.交接班不清,甲班已知道雙色水位計失靈,不能再用,但沒有將此情況交待給乙班,交接班記錄也未填寫。
2.司爐工未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鍋爐啟動前未認真檢查水位。
3.乙班司爐發(fā)現水位連續(xù)長時間報警卻不作認真檢查,長時間排污卻不去核查實際水位。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水位計失靈應有標記,可有助于接班人員注意。接班人員在接班時應全面檢查鍋爐運行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