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厚街鎮(zhèn)“9·5”一般觸電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9月5日10點左右,東莞市厚街鎮(zhèn)陳屋社區(qū)松山大道46號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廣告字(LED燈)安裝接電過程發(fā)生一起一般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
為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使相關責任人受到教育,落實事故整改措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2019年9月6日,東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厚街鎮(zhèn)供電局、厚街鎮(zhèn)應急管理分局、厚街鎮(zhèn)綜管辦、厚街鎮(zhèn)紀檢監(jiān)察室、厚街鎮(zhèn)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厚街鎮(zhèn)總工會、厚街鎮(zhèn)陳屋社區(qū)等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厚街鎮(zhèn)“9·5”一般觸電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調查取證,基本查清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概況
事故發(fā)生現場位于莞市厚街鎮(zhèn)陳屋社區(qū)松山大道46號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廣告牌名稱為“永康堂”,當時實際經營的店鋪名稱為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事發(fā)工程為圖1、圖2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的廣告字(LED燈)安裝工程,事發(fā)時死者正在天花板上為廣告字接連電線。
圖1涉事店鋪(如圖所示事發(fā)點為藥店天花板內)
圖2如圖所示事發(fā)點為藥店天花板內
(二)事故各相關單位及人員情況
1.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李月茹(女),成立日期:2010年6月2日,地址:東莞市厚街鎮(zhèn)陳屋村松山大道46號,《營業(yè)執(zhí)照》統(tǒng)一信用代碼:92441900L43590218C。經營范圍:零售處方藥、非處方藥、中成藥、生化藥品、生物制品、化學藥制劑、抗生素制劑等?!端幤方洜I許可證》證號:粵DB1703998,發(fā)證時間:2015年02月13日,有效期至2020年02月12日。于2019年8月27日通過微信方式聯系何志金并達成協議,由何志金承攬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的廣告字(LED燈)制作及安裝工程,價格為人民幣3000元,包工包料,包括廣告字的制作、安裝、以及接電等工作。
2.何志金,男,漢族,44歲,住址是四川省長寧鎮(zhèn)柏坪村5組70號,身份證號碼是xxxx。經營一家名為“銘鑫廣告裝飾”(無相關營業(yè)執(zhí)照及經營許可資質)的店鋪從事廣告裝修工作,獨自承接廣告裝修工程。于2019年8月27日承攬了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的廣告字(LED燈)制作及安裝工程。其只進行了廣告字(LED燈)的制作,而安裝、接電工作則轉交給王云飛,但雙方未對此次工程明確約定報酬及簽定協議。
3.王云飛,男,土家族,42歲,住址是湖北省利川市沙溪鄉(xiāng)天望坡村三組8號,身份證號是xxxx。無固定工作單位,主要從事廣告安裝臨時工。從何志金處將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的廣告字(LED燈)的安裝工作承接了下來,并安排楊江明和楊啟松兩個人去安裝,王云飛與楊江明、楊啟松之間無簽署書面勞動合同或其他協議,也未對此次安裝工作明確具體的報酬或費用。
4.楊江明:男,漢族,1979年11月23日出生,40歲,戶籍地址是貴州省錦屏縣墩寨鎮(zhèn)培寨村六組214號,身份證號:xxxx,本次事故的死者,事發(fā)項目的施工工人之一,負責為廣告字接電線的主要人員,沒有應急管理部門考發(fā)的電工作業(yè)證,不具備從事電工特種作業(yè)上崗操作資格。沒有高處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上崗操作證。(經在國家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上查詢,沒有查詢到楊江明相關特種作業(yè)證件信息)。
5.楊啟松:男,漢族,1978年1月19日出生,41歲,戶籍地址是貴州省錦屏縣啟蒙鎮(zhèn)鵬池村七組,身份證號碼是xxxx。無固定工作單位,主要從事廣告安裝臨時工,系事發(fā)工程的施工工人之一,事發(fā)時協助楊江明為廣告字(LED燈)接電線。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和應急處置、善后情況
(一)事故發(fā)生經過
2019年9月5日上午11點30分左右,楊江明和楊啟松兩個人來到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準備給前一天晚已安裝固定好的廣告字(LED燈)接通電源(連接到藥店門外照明燈的電線上)。在沒有關閉藥店總電源開關(只關閉門外照明燈開關)的情況下,楊啟松在藥店內地面扶梯子,楊江明(穿短褲、涼鞋,沒有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從梯子爬到天花板上面左腿跪在卷閘門上右腳踩在墻上整理線路并操作接電,11時55左右,天花板上面接電的楊江明突然喊到“有電,關電!”,楊啟松跑去關藥店大門邊的照明開關,藥店老板陳榮鎮(zhèn)聽到后立即跑去關掉藥店電源總閘,然后“嘩啦”一聲巨響,楊江明從上面掉下來,砸碎地上的紅色塑料凳子后躺在地面上,藥店經營者丈夫陳榮鎮(zhèn)馬上打120救護車,藥店經營者李月茹給楊江明做心肺復蘇,楊啟松按楊江明人中實施急救措施,過了約15分鐘后,救護車到達現場,楊啟松跟救護車把傷者楊江明送到東莞市厚街醫(yī)院搶救,搶救了約一個半小時,醫(yī)院宣布楊江明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李月茹第一時間進行心肺復蘇,楊啟松按人中施救,陳榮鎮(zhèn)撥打120急救電話,救護車接報后約15分鐘到達事故現場,并將傷者送院按照相關醫(yī)療規(guī)范進行搶救。
厚街鎮(zhèn)各有關部門在獲悉事故情況后,迅速安排人員前往現場了解情況,開展現場處置工作,控制了事故現場,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為后續(xù)事故調查奠定基礎。相關部門現場部署到位,過程中未造成二次事故,經評估,本次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三)事故善后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陳榮鎮(zhèn)、何志金、王云飛各支付人民幣5萬,合計撫恤金共15萬給死者楊江明的家屬。
三、事故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楊江明一人死亡,根據《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鑒定意見死亡原因為電擊傷。
(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共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約人民幣70萬。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認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為進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和類型,事故調查組進行了詳細的調查詢問取證工作,聘請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的勘查,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現場調查情況
1.涉事電氣系統(tǒng)相關情況
從藥店電源總開關處可見,藥店總開關為C63漏電開關(見圖3),經現場試驗,漏電測試按鍵按下不跳閘,漏電保護失效,藥店線路發(fā)生漏電后無法自動切斷電源。
圖3涉事藥店電源總開關漏電保護失效
從藥店天花板事發(fā)處可見,現場留下痕跡是多根火線混亂對接扭結在一起裸露著,多根零線混亂對接扭結在一起裸露著(見圖4)。
(圖4零線火線混亂對接在一起)
2.死者作業(yè)過程安全措施
根據證人證言及現場勘察,事發(fā)時,死者楊江明需要爬到2米以上高處去安裝接電,屬于高處作業(yè)及電工作業(yè)。楊江明接電時沒有將藥店總電源(220V)關閉,只關閉藥店門外照明開關,因此當時火線上是帶電狀態(tài),屬于帶電作業(yè)。楊江明當時沒有穿戴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靴、絕緣手套等防護裝備,未取得有效的相關特種作業(yè)證擅自上崗作業(yè),不具備低壓帶電作業(yè)及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條件。
3.事發(fā)過程推斷還原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取證、分析推斷認為:楊江明接電時在具備停電條件下未關掉總開關,未進行驗電工序,將火線扭接裸露著,同時將零線扭接裸露著,其身體某處接觸火線而身體另一處接觸墻面從而與大地相連,致使身體通過電流;或是其身體某處接觸火線而身體另一處接觸零線致使身體通過電流,遭受電擊。
(二)事故直接原因
楊江明在有條件進行斷電作業(yè)的情況下冒險選擇帶電作業(yè)。在低壓不停電接線作業(yè)時,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未使用絕緣靴、絕緣手套等防護裝備),肢體某部位不慎直接碰觸帶電火線,電流從火線通過其身體與大地構成回路,導致觸電。
(三)事故間接原因
(1)楊江明安全意識淡薄,在未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情況下,擅自上崗進行高處作業(yè)及電工作業(yè)。
(2)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未及時發(fā)現并消除藥店總開關漏電保護失效的事故隱患。
(四)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厚街鎮(zhèn)“9·5”一般觸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建議對厚街鎮(zhèn)“9·5”一般觸電事故有關單位和個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楊江明安全意識淡薄,在未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情況下,擅自上崗進行電工作業(yè);在有條件進行斷電作業(yè)的情況下冒險選擇帶電作業(yè)。在低壓不停電接線作業(yè)時,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在事故認定上,楊江明對事故負有責任。
(二)對事故有關單位的處理建議
(1)楊江明對此次事故負有責任,鑒于其已死亡,建議不再追究其責任。
(2)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未及時發(fā)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建議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進行調查處理。
(3)何志金未辦理相關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銘鑫廣告裝飾”的店鋪從事廣告裝飾盈利活動,建議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三)其他建議
與事故有關民事法律爭議,建議當事各方通過民事法律途徑處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為防范和杜絕類似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生產安全,現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安全設施進行隱患排查,總開關漏電保護失效等安全隱患問題及時排除。
(二)生產經營單位承接各類工程或項目,應先辦理并取得合法經營資質,承接工程或項目時,應簽訂安全協議;不得將工程或項目轉交給不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告知作業(yè)人員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不得安排無特種作業(yè)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作業(yè)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佩戴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東莞市厚街祈康藥店應立即消除總開關漏電保護失效的事故隱患,并定期對漏電開關進行檢查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