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fā):北京昌平住宅起火致2人死亡!目擊者:或因電動車充電!
急救人員處置現場。受訪者供圖
住在蘭堡公寓小區(qū)的住戶稱,29日早上5點左右,突然聽到附近傳出一聲巨響,之后聽到消防車的聲音,早上6點多,他出門聞到了刺鼻的焦煳味。據其提供的視頻顯示,有多輛警車和消防車、急救車在現場處置,小區(qū)門口有多人圍觀。
據另一現場目擊者稱,現場有人員傷亡,消防等部門進行處理后,房屋被封閉。
此外,有兩名目擊者稱,從現場得知大火是由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fā)。但該說法暫未得到相關部門證實。
一名參與現場處置的工作人員介紹,事故共造成兩人死亡。
新京報記者從權威部門獲悉,事故發(fā)生在早上4點多,初步核實,現場兩名住戶身亡,目前警方正在進行下一步處理,事故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根據調研
95%以上的電動車起火
都是在充電環(huán)節(jié)發(fā)生的
并且
如果將電動車放置在
門廳、樓梯間這些地方
一旦發(fā)生火災
就會阻塞整棟樓的逃生通道
十分危險!
實驗表明,電動車一旦著火,
留給住戶的逃生時間
比你想象的還要短!
電動車從起火
到完全燃燒要多久?
瞬間火災迅速發(fā)展。
而一臺電動車燃燒產生的毒氣
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近日,安徽省明光市法院
開庭審理了一起電動自行車充電起火
致3死6傷的案件
車主因犯失火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事件回顧 2018年5月21日18時許,紀某某騎電動車至該市某小區(qū)其父母家,他將電動車停放在其父母所居住的單元樓樓下,后從其17樓父母家廚房窗戶垂放電線至一樓給其電動車充電。 次日1時許,該車充電位置起火,進而引發(fā)火災,小區(qū)7號樓17樓住戶馮某某、陳某某逃生時墜樓身亡,住戶付某某被燒傷經醫(yī)治無效死亡,另有6名住戶不同程度受傷,同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98萬元。
那么,如果火災沒造成人員傷亡
車主是不是就不用背鍋了呢?
當然不是!
法律責任還是跑不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