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某局管道工程4.12機械傷害事故分析
2007年4月21日,某局管道三公司工程二處S1機組在印度項目工程的三標段和六標段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一起擠傷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經過
2007年4月21日14時40分,印度東氣西輸項目六標段S1施工機組級組長兼機械手楊某,在操作一臺吊管機配合另一臺吊管機組進行管道對口作業(yè)時,吊機突然移動,將正在從吊機與焊接車之間通過的電焊工李某某擠傷,送醫(y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施工機組組長兼機械手楊某某操作一臺吊管機配合另一臺吊機進行管道對口作業(yè)時,吊管機突然移動,將正在從吊管機與焊接車之間通過的電焊工李某某擠傷,送醫(y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2)間接原因
1、楊某某違章操作,在吊裝作業(yè)中沒有按照操作規(guī)程將吊車檔位置于空擋,而是將變速桿置于前進位置1檔處。
2、李某某安全意識不強,在狹窄的設備間隙行走前不觀察,被突然移動的吊管機推擠到相鄰的焊車上。
3、吊管機停放位置不當,與電焊車靠的過近(只有600mm),吊管機突然移動時,來不及采取制動措施。
4、級組長兼操作手,現(xiàn)場缺少組織指揮。
5、印度天氣濕熱員工疲勞易抄近路走捷徑。
三、管理原因
1、現(xiàn)場HSE監(jiān)督人員沒有盡到責任,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和制止李某某此種不安全行為。
2、項目部沒有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落實到實處。
圖省事、走捷徑的心理,對熟悉的機器,會有意省掉某些程序而誤入危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