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反應釜進料升溫過快引起的爆炸事故
關于反應釜進料升溫過快引起的爆炸事故
1999年3月30日,荊州市石化總廠發(fā)生反應釜重大爆炸事故,死亡4人,直接經濟損失45萬元。
事故經過:
3月30日8時10分,湖北省荊州市石化總廠三車間助劑工段當班操作工曾某開始了一天的工作,他先往一臺容量為2000L的不銹鋼反應釜內進料。這臺反應釜是荊州石化總廠(以下簡稱石化總廠)和武漢市風帆電鍍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風帆公司)共同用來生產一種電鍍液中間體的。誰也沒有想到,這臺平日看似溫和的反應釜,竟會突然狂性大發(fā),一下子奪走4個人的生命。
曾某與往日一樣,通蒸氣、抽真空除去釜內水分后,先用負壓將由風帆公司提供的930kg不知名的原料和10kg氫氧化鉀(催化劑)陸續(xù)抽人釜內,然后通蒸氣將其預熱至80~C。9時30分許,曾某開始用水對反應釜降溫,然后把由本廠提供的原料壓入反應釜底。曾某一邊通過計量罐用氮氣經伸長管將由本廠提供的生產原料環(huán)氧乙烷壓人釜底,一邊預熱使之反應。到11時15分,釜內溫度已升高到85~C,曾某當即停止進環(huán)氧乙烷原料。此時,進入反應釜內的環(huán)氧乙烷原料已達500kg。11時20分,石化總廠技術部部長、高級工程師朱某某進入操作室,一直在現(xiàn)場負責技術監(jiān)督的風帆公司兩名職工與朱某某告辭后出去吃飯。然而,就在這兩名職工離去僅僅5分鐘后,一場天大的災難降臨到了朱某某、曾某等4人身上。隨著“轟”的一聲地動山搖的巨響,正在運行中的這臺重約2t的反應釜突然爆炸,工段所在的一棟2層樓房頃刻間被夷為平地,重達0.5t的釜蓋,就像點火升騰的火箭,呼嘯著飛向天空,又重重地落下,將地面砸出一個大坑后又猛地反彈起來,直到撞到一堵院墻后才落了下來。這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5萬元。
事故分析:
事故發(fā)生后,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經過調查確認,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進環(huán)氧乙烷速度過快造成的。在不到2個小時內,釜內進料已達500kg,造成環(huán)氧乙烷來不及與丙炔醇反應而在釜內積聚,導致釜內壓力迅速上升,沖破防爆膜,高壓氣體急劇噴出產生靜電引發(fā)爆炸。然而,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導致進料過快的原因,居然是反應釜僅靠操作人員用閥門手動控制進料量造成的。由于沒有流量計,操作人員不能控制進料速度。
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直到這起事故發(fā)生后,石化總廠的工人們還不知道他們投入反應釜中的主料到底是什么物質,該按什么標準投放。隨著對事故的深入了解,發(fā)現(xiàn)爆炸時所生產的那種電鍍液中間體,居然是一種沒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更令人難以想像的是,投入反應釜中的主料,風帆公司竟以“技術保密”為由,拒不向石化總廠透露半點有關原料的名稱及用量。1999年,石化總廠和風帆公司雙方達成協(xié)議,生產加工電鍍液的中間體(乙氧基丙炔醇)。按協(xié)議規(guī)定,石化總廠除提供生產設備、生產工人外,還提供環(huán)氧乙烷的原料;風帆公司則自帶原料丙炔醇,同時負責現(xiàn)場技術指導和監(jiān)督操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石化總廠通過合作收取環(huán)氧乙烷原料費用及加工費。就這樣,石化總廠從本廠的經濟利益出發(fā),開始與風帆公司聯(lián)營生產這一不知名的產品。在4年多的時間里,先后生產20多批產品,但石化總廠配合生產的技術人員及工人,全然不知該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安全規(guī)程及操作方法,只有在風帆公司派來的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才能進行操作。這一系列的因素,成為導致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調查組在對事故調查后所作的整改意見中明確指出,化工產品在開發(fā)生產中,必須嚴格經過小試、中試,制定科學的工藝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和操作方法,經有關部門組綏鑒定合格后方能投人生產。顯然,石化總廠與風帆公司的聯(lián)營生產不具備以上條件,屬于嚴重違規(guī)行為,尤其是石化總廠,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置本廠職工及設備于危險之中,事故的發(fā)生應該講具有某種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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