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同蒲線42203次脫軌一般B類事故
?1.事故概況
2015年7月21日4:43分,侯馬北機務段司機王樹盛、副操司機趙曉平值乘DF8B-5561號機車,擔當42203次牽引任務(14輛、總重1254噸、計長17.3),辛置站5道開車后機車右側第1輪和機后第5位車輛右側第1輪脫軌,4:45分停于站內K564+310處(24號道岔處),不影響正線。構成鐵路交通一般B4類事故。
2.事故原因
脫軌點前線路存在線路幾何尺寸超限,軌道結構強度不足,列車通過該段曲線時,在橫向力作用下,軌距擴大,鋼軌外傾,導致機車第一輪對右側車輪、機后第5位車輛第一輪對右側車輪落于曲下股鋼軌內側。
3.事故責任
侯馬北工務段全部責任。
4.事故教訓
一是日常檢查流于形式,線路設備失檢失修嚴重。辛置線路工區(qū)線路設備檢查記錄中均沒有線路幾何尺寸超限的問題,與設備現(xiàn)狀不符,侯馬北工務段干部在安全大檢查期間發(fā)現(xiàn)的設備病害沒有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二是對站專線質量不重視。查閱辛置工區(qū)干部下現(xiàn)場記錄發(fā)現(xiàn),6月1日至7月20日侯馬北工務段各級干部檢查19次,發(fā)現(xiàn)正線設備問題比例明顯高于站專線,說明各級干部普遍存在“重正線、輕站專線”的思想。三是上級規(guī)章制度細化不及時。2014年1月24日《太原鐵路局普速線路維修管理辦法》(太鐵工〔2014〕71號)正式下發(fā)執(zhí)行,但侯馬北工務段直到2015年2月7日才制定下發(fā)《侯馬北工務段普速線路維修管理細則》(侯工辦線〔2015〕95號),致使鐵路局管理辦法中的要求,工務段和車間長達1年多的時間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存在工務設備檢修管理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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