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運砂漿小車從高空墜落
事故經(jīng)過及概況
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縣教師進修學校宿舍樓,該樓為混合結構,六層三單元,坐北朝南,樓頂正面有飛檐,超出陽臺外邊緣50cm,事故發(fā)生時,樓房主體已完工,正在進行六樓內墻粉刷,以六樓東邊陽臺作為內墻粉刷用砂漿等物進料口,進料口下方是翻斗式攪拌機進料口。
某年4月10日13:00左右,農民TtXX(死者)等三人在樓下砂漿攪拌機進料口處正常操作,塔式起重機將砂漿在吊運進六樓倒完砂漿,空車推出,六樓操作工人掛好料車掛鉤,示意塔機司機起吊,塔機司機響鈴后吊起料車,吊離陽臺后,操作中發(fā)現(xiàn)料車上四只掛鉤有兩只脫落,由于樓頂邊緣有飛檐,料車吊離陽臺有一定的距離,六樓陽臺上操作工用手向陽臺內拉料車,但未能拉人陽臺,不慎脫手,料車脫手后造成大幅度擺動,料車與陽臺碰撞后使吊索從塔機吊鉤中滑出從高空墜落下來,塔機司機發(fā)現(xiàn)這一情況,雖大聲呼叫樓下人員躲開,但正在樓下向攪拌機進料的王XX已躲讓不及,被料車砸中,急送醫(yī)院搶救,終因傷勢嚴重,于當日13:45搶救無效死亡,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6萬元。
事故原因分析
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單位項目負責人嚴重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一是對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88)中對進料平臺、機械防護棚、建筑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等許多規(guī)定都未執(zhí)行;二是違反了《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9462—85)第4.3.5條規(guī)定,即塔機吊鉤上必須設防脫棘爪的規(guī)定。由于項目領導安全意識淡薄,野蠻施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三是違反了建設部建監(jiān)[95]525號文的有關規(guī)定,如附件1第一條中明文規(guī)定了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的措施與辦法,可是該工程項目部沒有認真執(zhí)行。
具體原因有以下5條:
1.按規(guī)定必須搭設正規(guī)的進料平臺,可是該工程沒有, 0D上該工程六樓有超出陽臺寬度達50cm的飛檐,使塔式起重機不能將被吊運的物體垂直吊放,而必須由六樓陽臺上操作工去推拉被吊運物體及塔機吊鉤來完成,這種行為既影響陽臺上操作工的人身安全,又增加了被吊物體在空中搖擺幅度。
2.砂漿攪拌機選址不當。攪拌機正上方是六樓進料口,使砂漿攪拌處的操作人員一直處于被吊運重物的正下方,增加了危險系數(shù)。
3.在砂漿攪拌機上方應搭設防落物沖擊的防護棚,但實際未搭設,施工過程中墜落的任何物體,都直接威脅著攪拌機處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4.《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9462—85)第4.3.5條規(guī)定:塔式起重機吊鉤應設有防脫棘爪,因本工程使用的塔機吊鉤沒有安裝吊鉤防脫棘爪而造成吊索在擺動中脫離吊鉤墜落。
5.本次事故死亡的操作工王XX系沒有受到認真安全教育的農民工,? 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沒有意識到以上這幾種違反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的現(xiàn)象能給自己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