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作業(yè) 高空墜落命喪黃泉
2003年12月12日10時20分左右,湖北省恩施市某化肥廠進行年度設備大修,碳化車間在檢修1#碳化塔水箱時,發(fā)生一起因跳架橫木斷裂,平臺垮塌,檢修人員墜落地面、不治而亡的事故。
??? 一、事故經過
??? 2003年12月12日8時許,碳化車間檢修1#碳化塔水箱。王某、彭某、梅某3人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后,拆1#碳化塔西側水箱蓋子。3人將第11組水箱蓋子拆完后,將竹跳板升至上一層(第12組水箱處)于2003年5月搭建的跳架上,未進行任何安全檢查,只是系好安全帶后,開始拆第12組水箱蓋子。拆完水箱蓋子螺栓后,梅某將錘子和扳手遞給王某,取下安全帶的掛繩搭在肩上,開始用鋼釬撬開水箱蓋子,此時,橫木斷裂,平臺垮塌。未系安全帶的梅某隨同跳板從1lm高處墜落地面。梅某的安全帽滾落在一旁,右臉血肉模糊,頭部大量出血。而系了安全帶的彭某被掛在空中并自救安全回到地面;同樣系了安全帶的王某被懸掛在空中,被他人解救安全回到地面。梅某被緊急送往醫(yī)院救治,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 二、事故原因
??? 1.跳架斷裂橫木為090 x 2600圓形杉木。跳架是當年5月份搭設的,斷裂橫木一端用鐵絲捆在鐵架上,另一端用鐵絲捆在1#碳化塔第11組水箱出口水管上,2個固定點跨度約為1.6m,斷裂橫木在開裂處下方約20mm厚的木質受損,斷裂面木質腐朽。此橫木斷裂原因是中間部位木質受損,長期經雨水浸泡木質腐朽,無法承受3人重量。
??? 2.王某、彭某、梅某3人作業(yè)組在升跳板時沒有按要求檢查跳板是否存在缺陷,安全意識淡薄,無視跳架存在的安全隱患,這是此次事故發(fā)生的重要原因。
??? 3.梅某在作業(yè)時安全意識不強,在作業(yè)中配戴的安全帶沒有按規(guī)定拴掛。這是導致事故進一步擴大的主要原因。
? 4.安全監(jiān)督檢查不到位,沒有及時發(fā)現工作平臺潛在危險,沒有及時制止工人在存在安全隱患的平臺上作業(yè)。
? 5.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不嚴格、不到位。雖然在大修前召開了專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也專門強調了特殊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并且對相關違章人員進行過處罰,但是,在作業(yè)過程中仍然重復有違章現象發(fā)生。
??? 6.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作業(yè)前車間、班組沒有重點強調安全;沒有詳細周密地制定安全措施并檢查落實到位。
??? 三、事故處理
??? 1.死者梅某在高空作業(yè)時配戴在身上的安全帶沒有按規(guī)定拴掛,沒有認真執(zhí)行高空檢修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這是導致這起傷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在這次事故中應負主要責任。鑒于當事人已死亡,決定免于處罰。?
??? 2.碳化車間主任譚某在作業(yè)前沒有具體強調安全制度、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注意事項,更沒有布置檢查作業(yè)跳架和布置安全防護措施,在這起事故中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降職降薪處理。
??? 3.檢修作業(yè)組組長李某在檢修作業(yè)時未具體強調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注意事項,沒有具體布置和落實安全防護措施,負有連帶責任。決定對其處以罰款300元。同組作業(yè)人員王某、彭某對跳架安全與否事前未認真檢查,對同作業(yè)組人員不拴掛安全帶的行為不制止、不督促改正,負連帶責任。決定對王某、彭某2人分別處以罰款300元。
??? 4.安全科長張某、安全技術員鄒某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督查不力,現場安全管理不細致。決定對安全科長張某處以罰款400元、安全技術員鄒某罰款200元。
??? 5.生產部長吳某在此次事故中負管理責任,決定對其處以400元罰款。
??? 6.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田某負領導責任,決定對其處以400元罰款。
??? 此次傷亡事故發(fā)生后,全廠立即停止一切檢修工作,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整改;召開全體員工會議進行安全學習,從根本上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發(fā)動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查整隱患,確保安全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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