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廠“8.16”人身傷害事故
1、事故經過
2015年8月16日16時25分許,勝利石油工程公司井下作業(yè)公司壓裂大隊壓裂3隊在河口采油廠大北15-更9井壓裂施工過程中壓裂液噴出,致使河口采油廠5名員工受傷,其中1人因胸部擠壓傷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其余4人輕傷。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壓裂施工頂替結束后,在壓裂車未全部熄火的情況下,現場施工人員關閉井口閥門時,井口壓力波動、裝置晃動,造成一根地錨被拔出和由壬撕裂,高壓流體從由壬裂口處噴出,導致井口操作人員傷亡。
(2)間接原因
一是未嚴格執(zhí)行標準和設計要求。地錨的使用無論是類型、安裝數量及安裝位置等均不符合設計和標準(Q/SL 0225.1-2001)的要求;壓裂簡易井口及其連接方式不符合集團公司標準Q/SH 1020-2012的相關要求。
二是現場施工本質安全性差。由壬未進行有效的探傷檢測,斷口有疑似缺陷;高壓井口管匯及附件檢維修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規(guī)程制度不健全,執(zhí)行不到位。重點施工驗收、設計審查、井口交接、設備管理等制度不健全,執(zhí)行不到位。
四是主體責任不落實。重點施工綜合協調及全過程監(jiān)管的責任履行不到位,未明確交叉作業(yè)的責任主體。上井人員現場工作職責不明確。
五是對重點特種作業(yè)風險分級管控不足,沒有落實領導帶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