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灌礦井 9人被淹溺
事故經過?
1、某年6月,某錳礦3號井正在基建過程中,井口位于一山坡底部,其工業(yè)廣場內井筒南側有一低洼區(qū),廣場上部有一條排洪道?;诜篮榭紤],井筒向地表以上延伸17米。這段人工巷道壁為毛石混凝土結構,頂為鋼筋混凝土預制板。事故發(fā)生前,3號井筒主體工程已經完成,井下正在掘水倉。
2、8月6日,從15時30分開始,該地區(qū)降了15分鐘歷史上罕見的暴雨,山洪漫過排洪道,很快灌滿低洼處。積水倒灌3號井,泡塌一段人工巷道,四塊預制板塌落,洪水、泥沙、石塊一齊涌入井下,淹井斜深達30米。
3、正在井下掘進水倉的9人被淹弱致死。
事故原因
1、人工巷道施工質量低劣。巷道墻壁無基礎,砂漿配比低,造成巷道強度低。
2、防洪設施不完善。排洪道斷面小,導致洪水涌入工業(yè)廣場,廣場無排水溝,低洼地未回填,積水無法排除。
3、管理混亂。在無施工組織設計的情況下將工程輕率地包給一個僅有一般土建知識的承包隊,未制訂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施工中也無工程監(jiān)督檢查。
4、規(guī)劃設計有欠缺。設計中未提出防洪措施,主管部門對規(guī)劃設計沒有嚴格把關,設計未履行審批手續(xù)便允許開工。
防范措施
1、加大監(jiān)督管理力度,嚴格按照礦井基建規(guī)程進行設計施工。
2、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作業(yè)中必須按照施工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對于周邊有水害威脅的礦井,必須嚴格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制訂相應的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