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觸電事故
2001年12月29日,某局準備隊在進行作業(yè)井架繃繩打樁作業(yè)中,由于違章操作,打樁車架子滑輪與高壓線接電,使打樁車帶電,造成1人被電擊倒死亡。
??????? 一、事故經過
??????? 12月29日10時40分,某局準備隊在進行作業(yè)井架繃繩打樁作業(yè)中,班長張某負責操作打樁車,駕駛員辛某負責駕駛打樁車,外雇工趙某負責輔助工作。因施工現(xiàn)場第一個樁的西北方向5米處有一組6KV高壓線,無法將打樁車架子在樁位立起,決定先將打樁車架子立起后再把車開到樁位上。10:50左右打完第一根樁子,準備移車打第二根,就在張某到打樁車右前方通知辛某倒車時,趙某擅自將架子放下,架子滑輪與高壓線接電造成打樁車帶電,將趙某擊倒死亡。
??????? 二、事故原因
??????? 1、?架子與高壓線的距離過近,不符合有關標準中關于6KV高壓線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 2、?外雇工趙某培訓不夠,安全意識差,未對現(xiàn)場進行檢查便擅自放架子導致聯(lián)電;
??????? 3、?現(xiàn)場負責指揮的班長張某分配職責不清,現(xiàn)場安全要求不明確,造成趙某在不清楚本崗位風險的情況下蠻干違章。
??????? 三、事故教訓
??????? 在高壓線周圍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按照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在高壓線安全距離外進行作業(yè),同時對外雇工應加強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