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雨保護誤動 導致全廠停電
【簡述】2003年8月3日,某電廠因下大雨汽機車間漏水,導致保護誤動,2臺機組相繼跳閘,全廠失電。
【事故經過】8月3日13時40分,突降狂風暴雨,13時43分,因暴雨太大,雨水從汽機房天窗側向卷吸落到瓦振保護測點上,導致2號機“#1-4瓦(2瓦)振動大二值”保護誤動作,機組跳閘停運。13時50分,同樣因大雨導致1號機組“1號主變壓力釋放”保護觸點漏雨短路,保護誤動作,4533出線主開關跳閘,1號機組停運解列。事故發(fā)生后,廠長、副廠長、總工及各生產部室負責人、技術人員立即趕到現(xiàn)場,組織開展事故處理,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在確認正常后,啟動機組,2號機組于17時20分并列,1號機組于18時53分投運正常。
【原因分析】
1.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嚴、細、實的工作作風。對防止“非計劃停運”重視不夠,特別是在天氣異常的情況下,防范措施執(zhí)行不力。該廠六月份曾發(fā)生一起因大雨造成水位保護誤動跳機事故;洛河電廠剛剛發(fā)生因大雨造成的主變跳閘事故,該廠雖然制定防范措施,但現(xiàn)場檢查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徹底。未能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致使機組因天氣原因再次發(fā)生“非計劃停運”。
2.違反了《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細則》第21.8條“各企業(yè)要充分研究本單位發(fā)供電設施可能出現(xiàn)的汛情和險情,備足防汛搶險物資和設備,建立臺帳,專項保管”和第21.9條“各單位要在全面做好防汛準備工作的同時,明確本單位防汛的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環(huán)節(jié),做到全面部署,重點突出”的要求。隱患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致使保護觸點漏雨短路,2號機、1號機組保護相繼誤動作,機組跳閘停運。
3.人員責任心不強,異常天氣下未做好事故預想和防范措施。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檢查不細致,不到位。惡劣天氣下沒有事故預想,缺乏應急事件的處理措施。
【防范措施】
1.加強管理,重視機組的“非計劃停運”。加強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提高人員防范事故責任心和處理事故的能力,進一步落實防止“非?!惫ぷ髫熑沃?,特別是加強對基礎設施的管理。立即開展全廠性防雨措施普查,尤其是要認真檢查保護設施及執(zhí)行機構裝置防雨情況,針對查出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并盡快落實。
2.做好異常情況下的事故預想,制定應急事件處理預案。按照《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細則》,提高重點部位暴雨、雷電、持續(xù)高溫等災害性氣侯的應對能力,確保機組在惡劣天氣下的安全可靠運行。
3.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重點是抓好工作票制度和巡回檢查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和考核,規(guī)范運行、檢修管理,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4.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責任追究,尤其是對管理層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