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7掘進工作面頂板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jīng)過
2006年3月12日早班,某掘進隊班前會由隊長主持,當班出勤共12人,帶班副隊長蔣某,班前會上向工人貫徹了21107下順槽作業(yè)規(guī)程,同時重點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到達工作地點后,帶班副隊長蔣某要求本班正常掘進而且不能低于4排,安排掘進工張某和高某在迎頭工作面打眼,其它人員出碴、刷幫、打幫錨。大約到14時10分左右放炮結束,到16時20分左右迎頭已支護了2排,前面剩不到1排的道,班長趙某說用風鎬往前再開1排,兩排一塊支護,當即就安排張某和高某在迎頭用風鎬掘進,由于一直沒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頂板沒有及時得到加固,巖石發(fā)生離層,頂板突然掉下1米×0.8米×0.5米的大石塊,將站在迎頭用風鎬掘進的張某砸傷。
1、放炮后,沒有認真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頂板存在離層,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得到處理的情況下空頂作業(yè)嚴重違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進工張某在進行風鎬掘進前,也沒有進行敲幫問頂工作,空頂作業(y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迎頭空頂時沒有嚴格遵照《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對頂板進行臨時支護,嚴重違章作業(yè),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4、掘進隊安全生產(chǎn)觀念不強,對職工教育不到位,不能認真貫徹執(zhí)行相關的規(guī)程及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違章指揮工人冒險作業(yè),負直接責任。
2、職工張某在未敲幫問頂?shù)那闆r下違章作業(yè),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1、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危石必須挑下,無法挑下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堅決杜絕空頂作業(yè)。
2、掘進工作面堅持使用好前探梁,做好超前支護。
五、事故教育和感想
在掘進工作面施工時,要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不能心存僥幸心理,正規(guī)使用前探梁,寧肯停工停產(chǎn),絕不違章冒險,一切按規(guī)定辦事,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才能確保安全生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