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明礦“1985.1.4”副井墜落事故案例分析
曉明礦“1985.1.4”副井墜落事故案例分析
1985年1月4日白班,維修區(qū)維修二隊鐵道工李×,于7時10分參加完班前會后更衣入井。入井后到他負責的南一采區(qū)總回風道巡視一遍,8時10分離開工作地點升井。8時30分李×在距副井下約50米處與本隊隊長胡×相遇,胡×看到李×背著工具袋走的很忙,便問:“你怎么早升井呢?”李×回答:“里面活干完了,沒事了”。胡×又說:“干完活也沒有走這么早的”!在對話過程中兩人誰也沒有停止腳步。胡×來到南二采區(qū)十七層施工地點與本隊支部書記王×講了此事。王×說:“升井后我找他”。王×升井后直到第二天也沒看到李×,也沒追究。
李×到達副井口后,正值主罐已上十七八個人,副井下也別無他人。此時信號工胥×已向副井上信號房打完提升信號,罐籠正處于待提狀態(tài),而檢身工、掛鏈工都脫崗坐在打點房里,貼房下有人搶上罐他們?nèi)硕紱]有看到(也無法看到)。李×當時急急忙忙想從罐的右側(cè)上罐,罐內(nèi)采煤一隊電工劉×喊了一聲:“打點了”!警告他不要再上了,而李×毫無反應(yīng)。當劉×又喊一聲:“打點了”!的同時李×已抬腿踏上罐籠,手抓罐鏈,頭部從鏈下鉆入罐籠,當罐籠提升約4米左右時,李×被罐道18#工字鋼梁卡撞下去,墜入井底。
事故原因:
1、崗位人員責任心不強,有章不循,擅離職守空崗空檢。
2、對輔助工種人員管理不嚴,放任自流。
3、搶上罐升井,嚴重違章。
防范措施: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崗位人員要忠于職守,盡職盡責,強化升入井人員的管理。
2、嚴格升入井制度,人員上下罐籠前必須和把罐工取得聯(lián)系,得到允許后方可上下罐籠。
3、嚴格執(zhí)行入井檢身制度和人員出入井清點制度。
4、加強安全管理,杜絕“思想松、管理松、紀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