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礦“1990.11.7”跑車事故案例分析
大興礦“1990.11.7”跑車事故案例分析
1990年11月7日四點班,原一處107隊一班(共七人)接班后,到南一軌道上山修道。17時10分,當裝滿貨的9個重車從上車場往下放時,在下坡5m 處斷繩跑車。正在距車場163m處的修道工孫××發(fā)現(xiàn)跑車,剛躲閃出7—8m,被跑下的第一臺礦車撞倒,將其頭部、腿部撞成重傷。17時40分送往醫(yī)院,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絞車司機開車前,在滾筒鋼絲繩松兩圈的情況下,沒有采取處理措施。
2、信號工聽到絞車司機故障信號后,沒有制止推車工繼續(xù)推車,也沒有和絞車司機聯(lián)系,說明原因。
3、推車工聽到推車打點信號后沒有及時推車,造成平巷(車場)存繩過長。
防范措施:
1、由于運輸力量不足,而把原107礦建隊臨時改為上山運輸不到一個月,對運輸管理施工、操作不夠熟練。
2、工人操作技術(shù)水平低,應(yīng)加強對職工的操作技術(shù)培訓。
3、由于礦、處兩個單位剛合并,機關(guān)、隊兩級管理工作跟不上施工需要,放松了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4、以此事故為素材,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再教育,進一步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