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礦“1991.8.21”觸電事故案例分析
大隆礦“1991.8.21”觸電事故案例分析
1991年8月21日9時50分白班,運輸區(qū)鐵道隊在西翼運輸大巷拉底清掃巷道。隊安排班長于××帶領溫××、李×、劉××三名同志去西翼大巷清掃大巷,在拱形巷488米處左幫看見有一架3.7米,12#工字鋼對接拱型鐵棚,便準備將此鐵棚運到附近入風上山下部車場(距離12.8米)裝車升井。于××、李×在前,劉××、溫××在后,串棚過程中,溫××雙手抬棚用力過大,后邊棚腳翹起觸在架線上,當時被擊倒。在場人員及時將溫××抬到地面,經(jīng)搶救無效于11時3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四名同志同時串鐵棚時用力不均,站在最后的溫××因用力過大,鐵棚后腳翹起觸在架線上,同時地面有積水,溫××的礦靴還漏水并踩在鐵道上形成回路,造成亡人事故。
2、該鐵棚為對接鐵棚,棚腳距架線只有500毫米,作業(yè)人員串鐵棚前沒有將鐵棚拆開運送,圖方便,不考慮周圍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多人作業(yè)同時串一架鐵棚,明知鐵棚腳離架線近,但沒有一名人員能進行提示或建議采取可靠措施,反映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聯(lián)保沒有起到作用,自我保安意識差。
防范措施:
1、對臨時施工地點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yè)。
2、架線區(qū)附近作業(yè)時,在使用或搬運超長、超高的物體時,必須將架線停電,嚴防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別要加強對職工自我保安能力意識的教育,做到不安全不生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