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礦“1998.5.29”頂板事故案例分析
小青礦“1998.5.29”頂板事故案例分析
1998年5月29日,綜采準備隊班長孫××帶領4名工人在N1W410#面破碎機到工作面運順機頭段拉底。由于臨近棚失效,空頂面積大。孫××等人在拉底時又將抬棚腿底部拉松軟,10時20分頂板突然來壓將“π""型鋼梁彈出,砸在孫××頭部,造成顱骨嚴重開放性骨折,10時55分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綜準隊班長孫××等人在拉底時將抬棚腿下拉松軟,使支柱失去原有支撐力。在頂板突來壓力作用下“π”型鋼梁應力集中釋放、彈出,砸在孫文會頭部,這是導致孫××死亡的直接原因。
2干部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隊長、技術(shù)員、副隊長、安監(jiān)等管理人員到現(xiàn)場后都認為頂板整體性好,忽視了該支護形式存在的問題,沒有提出整改意見,留下了事故隱患。
3、孫××身為班長,到現(xiàn)場后不處理存在問題就作業(yè),拉出單體根部后,不采取相應措施。
4、工程質(zhì)量差,達不到支護強度,在鉸接頂梁下加“π”型鋼梁支護時,沒有采取防滑、防倒連接措施。
防范措施:
1、按規(guī)程規(guī)定,補全單體液壓支柱,提高工程質(zhì)量。在鉸接頂梁和“π”型鋼梁之間采取加防滑墊和防倒拉筋等加固措施。
2、強化生產(chǎn)現(xiàn)場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施工措施。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綜合素質(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