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3日22時30分,樂平市陳家
煤礦一水平(-150米)回風上山發(fā)生一起為解救二名因矸石堵塞巷道被關的工人而導致二名參加搶救的作業(yè)人員死亡的
事故。
一、礦井基本情況
1、礦井由來
陳家
煤礦始建于1972年,原為樂平縣煤炭局、禮林鄉(xiāng)、洄田鄉(xiāng)合辦煤礦,股份分配為樂平煤炭局占60%、禮林鄉(xiāng)占30%、洄田鄉(xiāng)占10%。1982年,原樂平縣將其收歸為縣辦國有煤礦。1991年雨季,因井下涌水量過大,發(fā)電機組燒毀,礦井被淹。
2002年,樂平市政府同意浙江籍老板徐如文注入資金恢復陳家煤礦。2002年9月,陳家煤礦換發(fā)了新的采礦許可證(無生產許可證),礦長夏平由樂平市煤炭局(現為樂平市煤行辦)委派。2002年10月,景德鎮(zhèn)市批準陳家煤礦的整改方案。2004年元月,徐如文將部分經營權轉讓給董復森,陳家煤礦由董復森負責經營。2002年4月和2003年11月,陳家煤礦先后與禮林鎮(zhèn)政府、樂平市煤行辦(樂平市煤炭局)簽訂股權轉讓的協(xié)議及補充協(xié)議。
2、企業(yè)經濟性質
屬股份制企業(yè)。
3、經營
管理方式
陳家煤礦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礦長負責制,董事長董復森參與
管理,礦長夏平由樂平市煤炭局(現為樂平市煤行辦)委派。下設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各一名,礦井三班作業(yè),每班設帶班長一名。
4、持證情況
陳家煤礦持采礦許可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礦長夏平獲礦長資格證及
安全資格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待發(fā)。
5、礦井開采自然條件
礦井開采C13煤層,一水平標高負150米,現正進行二水平延深。
二、
事故經過及搶救過程
2004年4月13日8時,中班進班,徐長金、朱涌、李長發(fā)、徐雙喜四人到一水平回風上山巖巷掘進頭作業(yè),徐長金、朱涌二人在掘進頭打眼放炮,徐雙喜、李長發(fā)二人在回風上山底部扒矸子、裝車。徐雙喜、李長發(fā)二人裝完2車矸子后,等了約3個小時,快到出班時間了還不見有矸子溜下來,也不見徐長金、朱涌二人下來,徐雙喜、李長發(fā)二人就沿回風上山爬上去看,發(fā)現在距底部約40米處矸子把巷道堵住了。徐雙喜、李長發(fā)二人立即跑到主井下部車場掛鉤處打電話到地面:“回風上山被矸子堵死了,上面兩個打眼放炮的人被關在里面。”
得到消息后,
安全副礦長葉志紅、中班帶班長石水根和另一名帶班長程水根立即從地面趕到回風上山,不久,晚班帶班長余元和也趕到回風上山。葉志紅等人到被堵的巷道處察看,認為從下方疏通較危險。于是,葉志紅就叫程水根、余元和二人在原地待命,石水根和他一起從風井到掘進頭把被關的徐、朱二人帶出來。
葉志紅、石水根二人先后從風井下去搶救,爬到風井標高為-50米的平巷看到一處巷道斷面很小、斷梁折柱多、積水較深,人不易通過,認為被關的兩人暫無生命危險,決定先從風井上來,再想辦法施救。葉、石二人剛從風井上到地面,就碰到從井下上來的程、余二人,四人商議還是從回風上山進行施救。
大約21時30分,余、程、石三人先帶人員和工具下井,葉志紅回房給礦長夏平匯報兩人被關的情況并換了被打濕的衣服后也下井參加搶救。葉志紅再次來到回風上山時,余、程二人正在斫料、打檔。作好準備后,余元和就開始用耙子柄疏通被堵的矸子,并叫人上來扒矸子。小工李火保聽到后,就拿耙子上去。不久,就聽到“嘩”一聲響,一股水和矸子沖了下來。大約二十分鐘后,幾個河南籍的工人上去了解情況,看到程水根、李火保二人被沖下來的木料、矸子埋住,只有手和腳在外面,旁邊有礦燈和礦帽。葉志紅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23時30分左右,余元和帶領被關的徐長金、朱涌從風井
安全到達地面。4月14日4時許,程水根、李火保的尸體運到地面。
三、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
2004年4月13日22時30分左右。
四、
事故發(fā)生的地點
陳家煤礦一水平回風上山。
五、
事故類別
因巷道被坑木、矸石、水流堵塞,施救時人員被沖擊、掩埋而窒息死亡的其他類
事故。
六、
事故傷亡人員情況
這起
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七、直接經濟損失
約30萬元。
八、
事故性質
這是一起為搶救被困人員而冒險作業(yè)的責任
事故。
九、
事故原因
?。ㄒ唬?、直接原因
1、一水平回風上山工程質量差,巷道高度、寬度不合要求,局部高度不足0.5米、寬度不足0.8米,坡度不一致,起伏大,拐彎多,且回風上山胡亂堆放材料,接水的水管(2〞塑料管)又被堵,水從回風上山流過,放炮后矸子堵實巷道并積存大量的水,是這起
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2、
安全檔不牢固,未制定嚴密的搶救
措施,盲目施救,是這起
事故的另一個直接原因。
?。ǘ?、間接原因
1、陳家煤礦風井(
安全出口)不暢通是這起
事故的主要原因。
2、該礦
管理混亂,對職工
安全教育不重視,沒有健全、落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這起
事故的重要原因。
3、該工作面無
作業(yè)規(guī)程,工人上崗前未進行
安全教育,工人對避災路線不熟是這起
事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