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21日,山西省洪洞縣三交河
煤礦發(fā)生一起特大瓦斯煤塵爆炸
事故,死亡147人、重傷2人、輕傷4人,直接經濟損失295萬元。
事故經過
洪洞縣三交河
煤礦屬地方國營企業(yè)。1991年4月21日8時井下停電,約14時30分送電。16時,共有138人相繼入井。16時05分,203掘進工作面工人打眼試電鉆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沖擊波揚起巷道積塵,引起了全礦井煤塵連續(xù)爆炸。爆炸導致井下多處巷道支架被推倒,頂板冒落,機電設備多數位移變形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井下
通風設施(風門、風橋,密閉)全部被摧毀。沖擊波摧毀平硐口和井口附近的三間房屋。爆炸造成當班井下138人及早8時應下班未出井的5人和16時正準備入井的4人,共計147名礦工全部遇難。另有地面2人重傷,4人輕傷。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21日8時井下停電、停風,造成二采區(qū)202、203工作面瓦斯積聚;16時許,上班后的礦工啟動局扇通過串聯風機將202工作面的瓦斯排入203工作面,使其瓦斯達到爆炸濃度,203工作面掘進工人打眼前試鉆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間接原因
1、該礦實行承包后,重生產、輕
安全,重效益、輕
管理,主承包人大撒手,以包代管,放松了對職工的
安全、遵章守紀、政治思想的教育工作,挪用維簡費,采煤方法倒退,用工
制度混亂,對新工人和特殊工種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培訓,“三違”現象時有發(fā)生。
2、
通風、瓦斯、煤塵、電氣設備
管理十分混亂。二采區(qū)集中運輸巷回風、溜煤眼回風、采空區(qū)回風、局扇串聯
通風,
通風系統(tǒng)極不合理;局扇無專人
管理,停電、停風時有發(fā)生,工作面瓦斯時有超限;礦井沒有綜合
防塵設施,井下積塵嚴重;電氣設備失爆嚴重,1990年12月一次抽查,失爆率高達33%;對多次
安全大檢查查出的
通風、瓦斯、煤塵、電氣設備等存在的重大隱患都沒有認真整改。
3、在改擴建時,初步
設計中綜合
防塵漏項,修改
設計時考慮了動壓灑水,但沒有綜合
防塵設施。分年度投資不足,建設工期長達8年,投產驗收把關不嚴,造成先天不足。
4、有關部門和領導“
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不牢,對貫徹國家和省有關
安全法規(guī)措施不力,指導檢查不夠,對該礦管理混亂以及長期存在的重大
事故隱患,未采取有效
措施幫助整改。
防范措施
1、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思想,對上級有關
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
規(guī)程,規(guī)定要不折不扣地認真貫徹執(zhí)行,做到人人皆知、遵章守紀,并結合礦井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
2、全面落實“
一通三防”齊抓共管的責任制,加強
通風瓦斯管理。采掘工作面都應采取獨立
通風,局扇要有專人管理,不得隨意關停,嚴禁工作面微風、無風、循環(huán)風、擴散風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
制度,防止瓦斯積聚,杜絕違章作業(yè)。工作面必須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噴霧灑水除塵。按規(guī)定設隔爆設施,定期清掃沖刷巷道。
3、嚴格電氣設備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
制度。特別是要建立防爆設備下井前的檢查驗收
制度及井下電氣設備定期檢查維修
制度,完善井下各種保護裝置。
4、改革采煤方法,采用長壁式采煤法。新工人到礦后,必須對其進行
安全教育,按規(guī)定進行培訓。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
5、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jiān)督和管理職責。督促煤礦要對存在的隱患進行認真整改,并按規(guī)定提取維簡費,做到專款專用。
安全設施費用必須提足管好,確實用到解決不
安全隱患上,提高礦井抗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