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采三隊“2.27”機電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2008年2月27日四點班22時30分,某礦采三隊工長張某在23507煤柱工作面補掘切眼內延長溜子時,違章站在工作溜上,溜子突然啟動,導致其右下肢內外踝橫斷骨折,左側下肢內踝橫斷骨折、伴左腓骨1/3處多發(fā)粉碎性骨折。造成機電重傷責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張某自主保安意識淡薄,違章站在工作溜子上。
2、溜子司機沒有按要求操作,在未發(fā)信號,也未警示的情況下違章突然開啟溜子。
三、防范措施:
1、加強職工自?;ケB?lián)保安全意識教育。
2、抓好溜子司機安全教育,嚴格按章操作,確保人員操作無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