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指揮 即害他人又害己
一、事故經(jīng)過:
1998年4月6日,XX煤礦XX工區(qū)掘進工作面放炮后,在沒進行臨
時支護的情況下,該單位跟班副區(qū)長劉XX為搶時間趕進尺,安排當班職工李XX,用扒子將迎頭矸石向后扒,隨后又安排打眼工張XX到迎頭打回頭輪子生根眼,當生根眼打進0.2米時,頂板掉下大塊矸石,砸到張XX的小腿上,造成張XX的小腿骨折。劉XX看出事了,急忙去搬開劉XX腿上的矸石,這時頂板又掉下一塊矸石,砸在的劉XX的右手上,造成右手3個手指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副區(qū)長劉XX違章指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班職工張XX,違章作業(yè),沒有利用職工有權(quán)拒絕違章指揮的權(quán)利,自主保安意識差,對頂板冒落可能造成的危害辨識不到。
3、當班班長班中巡查不到位,不能夠?qū)ぷ髅娲嬖诘奈kU源及時提出警示。
4、工區(qū)安全教育培訓(xùn)不到位,致使干部、職工對危險源辨識能力不強,安全防范意識差。
三、防范措施:
1、加強對干部、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xùn),提升安全防范意識和危險源辨識能力。
2、跟班人員及班長班中加強巡查,及時就工作面存在的隱患問題、危險源對職工提出警示。
3、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chǎn)的關(guān)系,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chǎn)。
4、加強現(xiàn)場施工流程控制,嚴格按章作業(yè),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