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發(fā)布公開了寧海9.19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并建議對2人追究刑事責任、對21人追究黨紀政務處分。那么,這次小微企業(yè)的火災,背后有哪些教訓呢?(1)企業(yè)基本情況。企業(yè)成立于2015年,注冊資本100萬元,共有員工28人,主要生產(包裝)香水、五金、文具、電子、日用品等,2018年銷售收入610萬元。(2)廠房建筑情況。企業(yè)租賃了兩個小廠房,磚混結構。其中出事的廠房3層,每層面積280平方,一層是香精、稀釋劑倉庫兼灌裝車間,二層、三層是包裝車間。(1)火災發(fā)生的原因和經過。9月29日13時10分許,銳奇公司員工孫常松在廠房西側一層灌裝車間,用電磁爐加熱制作香水原料稀釋劑(異構烷烴混合物),在將加熱后的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時,因靜電放電引起可燃蒸氣起火燃燒。(2)滅火情況。孫常松未就近取用滅火器滅火,而采用紙板撲打、覆蓋塑料桶等方法滅火,持續(xù)4分多鐘,滅火未成功。(3)火災擴大情況。滅火未成功后,火勢漸大 并燒爆塑料桶,引燃周邊易燃可燃物,一層車間迅速進入全面燃燒狀態(tài)并發(fā)生了數次爆炸。13時16分許,燃燒產生的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質和高溫煙氣,向周邊區(qū)域蔓延擴大,迅速通過樓梯向上蔓延,引燃二層、三層成品包裝車間可燃物。13 時27分許,整個廠房處于立體燃燒狀態(tài)。(4)疏散情況。現(xiàn)場沒有人員組織疏散。(5)人員傷亡情況。現(xiàn)場有18人死于廠房三層(包裝車間)西南角,有1人死于一層灌裝車間南側(孫常松),有3名人員受傷送醫(yī)(2重傷,1輕傷),其中1名重傷人員一月后搶救無效死亡。(1)小微企業(yè)的消防管理存在盲區(qū)。從企業(yè)自身來說,其安全意識、安全管理能力、工藝防事故水平、建筑的合法合規(guī)性、員工的培訓等,均存在不少問題;從管理層面說,由于小微企業(yè)量大面廣,政府和相關部門對小微企業(yè)的監(jiān)管、指導也存在重視不夠、落實措施不到位等問題。(2)火災應急實戰(zhàn)化能力差。起火時,現(xiàn)場員工不會滅火,耗時4分鐘未能控制火災;特別是,沒有第一時間疏散3層人員,在煙火封鎖唯一樓梯后、外加三樓外窗又有鐵柵欄,導致傷亡慘重,教訓極其深刻。一個小廠子,一把小火,最后釀成如此驚天慘劇,令人唏噓不已。浙江在火災調查報告后面,也專門提到,事故發(fā)生后,全省開展了針對小微企業(y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希望在整治之后出臺更多管長遠、打基礎的措施,使悲劇不再發(fā)生。
附,23名人員被責任追究
(一)建議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1.葛聯(lián)飛,銳奇公司股東,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2019 年10月12日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林國裕,寧??h裕亮文具廠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3日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
1.楊勇,寧波杭州灣新區(qū)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原寧海縣委書記,誡勉談話處理。
2.林堅,寧??h委書記,原寧??h縣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王軍海,寧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4.楊東林,寧??h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政務記大過處分。
5.蔣劍鵬,寧??h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政務記大過處分。
6.鐘錚,寧??h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相當于政務記過處分檔次的處分。
7.徐瞼,寧??h消防救援大隊助理工程師,相當于政務記大過處分檔次的處分。
8.嚴文斌,寧海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政務記過處分。
9.應坤元,寧??h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梅林中隊中隊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免去梅林中隊中隊長職務。
10.俞海濤,寧??h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政務警告處分。
11.施柏方,寧海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政務記過處分。
12.段建強,寧??h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政務警告處分。
13.褚孔村,寧海縣梅林街道黨工委書記,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4.胡中偉,寧??h梅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15.葉光明,寧海縣梅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政務記過處分。
16.郭揚虎,寧??h梅林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政務記過處分。
17.張霄,寧??h梅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政務記大過處分。
18.胡明釧,寧??h梅林街道辦事處發(fā)展服務科科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同時免去梅林街道辦事處發(fā)展 服務科科長職務。
19.季雪亮,寧海縣梅林街道辦事處公共安全監(jiān)管中心主任,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同時免去梅林街道辦事處 公共安全監(jiān)管中心主任職務。
20.葛先平,寧??h梅林街道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政務記過處分。
21.陳律明,寧海縣梅林街道派出所民警,政務記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