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遼寧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公示一起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罰信息。處罰信息顯示,2022年8月15日11時45分許,撫順市新賓縣新建沈陽至白河高速鐵路工程SBLN-TJ-4標段后寺隧道發(fā)生火災事故,造成9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08.83萬元。中鐵十六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作為沈白高鐵SBLN-TJ-4標段二工區(qū)的具體施工管理單位,對事故發(fā)生負有直接責任,被處罰款人民幣200萬元。中鐵十六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劉彬,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處罰款10.27萬元。張黎作為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處罰款8.6088萬元。張旭東作為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分管公司生產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處罰款4.7780萬元。郭永忠作為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沈白高鐵TJ-4標段項目經理,負責沈白高鐵TJ-4標段建設項目全面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處罰款6.6714萬元。徐敏聰作為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沈白高鐵TJ-4標段項目副經理,協助項目經理負責沈白高鐵TJ-4標段建設項目全面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處罰款3.3萬元。王常坤作為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沈白高鐵TJ-4標段項目總工程師,負責沈白高鐵TJ-4標段建設項目技術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處罰款4.0559萬元。陳斌作為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沈白高鐵TJ-4標段項目安全總監(jiān),負責沈白高鐵TJ-4標段建設項目安全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處罰款3.74萬元。1、在建隧道施工期間會有很多火災誘發(fā)因素。比如施工車輛,電線和電氣設備,吸煙,有可能存放油料、炸藥等,有木材等可燃物,在操作或管理中一旦出現問題,就會發(fā)生火災。2、起火后滅火逃生困難。在建工程中,大多是配備滅火器,消防供水未必到位,一旦起火現場人員撲救行動會受到限制;同時,由于在相對封閉空間內燃燒,會產生大量高溫煙氣,隧道內排煙系統可能未建成投入使用,人員逃生路線未必完善,逃生距離長,很難跑過煙。3、外部救人滅火滯后。在接到報警后,外部人員包括消防員到場,需要較長時間,且受煙氣影響短時間內難以到達隧道中失火部位,對被困人員的搜救受視線限制也會非常困難,進入和救援的速度都是較大的問題。2019年8月27日18點27分,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1607公里+400米位置,一輛安徽牌照重型半掛車因輪胎自燃引發(fā)貨物著火,這起車輛火災導致5人死亡31人受傷,其中8人傷勢較重。2017 年5 月23 日6 時23 分,河北省保定市張石高速保定段(石家莊方向)浮圖峪五號隧道內發(fā)生一起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燃爆事故,造成15 人死亡、3 人重度燒傷,16 名村民輕微受傷,9 部車輛、43 間民房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200 多萬元。2014年10月27日晚10時30分許,撫順清原一個在建地下隧道發(fā)生火災,17名工人被困,施工隊長駕車載著消防員多次進出隧道,最終將17人安全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