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作假被處罰
通報一:日前,眉山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zhí)法人員在對某鋼鐵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專項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公司2022年新上崗的27名從業(yè)人員《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記錄均是在入廠的同一天時間內完成了72學時以上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經立案調查,該企業(yè)存在不按規(guī)定對新上崗從業(yè)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四)項規(guī)定,眉山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責令限期改正,處人民幣玖萬捌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通報二:2022年3月7日至8日,福建能源監(jiān)管辦在對華電福新周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督導檢查中,發(fā)現(xiàn)施工單位中國水利水電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記錄不真實的違法行為,該公司新入職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采取機考模式,2月18日記錄的鐘某某共11名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考試機考成績全部為滿分100分,檢查組3月8日抽取該項目部上述11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情況復查,現(xiàn)場重新考試后11名員工考試成績無一人滿分,成績分別為80分、55分、85分、80分、85分、85分、95分、90分、80分、70分、70分。3月8日的抽考試卷內容均屬入職人員必須掌握的安全教育知識,大部分內容與2月18日的機考考試內容一致,且從3月8日現(xiàn)場抽考情況看,部分參加考試人員不會使用安全培訓機考答題器、不會使用機考系統(tǒng)。
以上情況證實該項目部2月18日上述11人三級安全教育考試機考成績全部為100分的記錄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執(zhí)法人員對施工現(xiàn)場違法行為進行拍照取證,當場制作《檢查事實確認書》。經調查認定,中國水利水電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違法行為:安全教育考試成績記錄不真實,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復查情況與檔案記錄不符。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2021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的規(guī)定。依據(jù)2021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給予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