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十大危險駕駛行為公布!第一名竟是它?
為進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文明意識,持續(xù)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知危險、會避險”能力,前不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組織對全國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了統(tǒng)計分析,并梳理出十大危險駕駛行為。數據顯示:2020年1至10月,全國77.7%的傷亡事故是機動車肇事導致的。接下來小編就按占比排名的高低順序帶大家一起去詳細地了解一下~
第10名 違法倒車 占比1.36% 倒車本無錯,但問題是不少人倒車的時候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顧,雖然違法者間素不相識,但他們的違法原因卻驚人的相似:因為一時疏忽大意走錯了方向或錯過道路出口,為了一時方便,便不顧危險違法倒車。 小編在這里要提醒大家,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切勿因一時僥幸釀成大禍。 第9名 違法超車 占比1.72% 違法超車是指駕駛員在禁止超車的路段或者在沒有安全超車條件的路段強行超車的駕駛行為,一般表現為強行超車、右側超車等情形。在日常行駛中,超車是常有的事,但超車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違法超車只會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
第8名
違法變更車道 占比1.86%
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是指機動車在正常行駛中違反規(guī)定隨意變更原行駛車道,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在日常行駛中,大家要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在轉彎或變道之前一定要先開啟轉向燈提醒后車轉彎變道,注意觀察后視鏡和周圍路況,確保安全變道。
第7名
違法會車 占比2.13%
會車行駛是指相對方向行駛的機動車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通過,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極易發(fā)生正面碰撞、側面碰撞等危險,尤其是在路面較窄的路段,危險性更大。常見的引發(fā)會車事故的原因,除了搶行、占道行駛外,還有在夜間會車時違法使用遠光燈。因此,大家有必要詳細了解會車規(guī)則,做到安全、文明會車。
第6名
違反交通信號 占比2.37%
違反交通信號最常見的表現就是 “闖紅燈”,除了汽車外,現在也有不少電動車仗著自己體型小、靈活性好不把紅燈放在眼里。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不僅維護著交通秩序,更保護著每個人的生命安全。遵守交通秩序,是對自己負責。
第5名
逆行 占比2.50%
逆行不僅會造成交通混亂,更是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表現。一旦發(fā)生了交通事故,還要負全部責任。
第4名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guī)定與前車
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占比3.97%
大多數的追尾事故都是由于后方車輛在行駛中沒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在前車遇到突發(fā)情況時避讓不及所引發(f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第3名 無證駕駛 占比4.05% 無證駕駛自然不必多說,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不要把車借給未取得駕駛證的人,否則一旦發(fā)生事故,車主要承擔連帶責任。
第2名
酒后/醉酒駕駛 占比4.21%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屬于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屬于醉酒駕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第1名
未按規(guī)定讓行 占比12.24%
未按規(guī)定讓行的表現形式有很多種,例如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調頭車未讓正常行駛車,車輛通過斑馬線時不讓行人等。不按規(guī)定讓行輕則導致交通堵塞、車輛剮蹭,重則危及行人及車上駕駛員、乘客的生命安全。
總之,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生命只有一次,這既是替自己負責人也是替他人負責人的表現。只有大家共同努力,人人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我們的社會交通秩序才會變得更加的安全、健康、文明、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