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粉塵防治措施
一、防塵系統(tǒng)管路及噴霧灑水
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tǒng),地面設有兩個容積為300m3的靜壓水池,兩個水池的日常儲水量均不得小于200m3。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產(chǎn)。
1、礦井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風斜井,礦井輔助運輸大巷、帶式運輸機大巷與回風大巷,采煤工作面所屬帶式運輸機順槽、輔助運輸順槽及回風順槽,綜掘巷道、各個轉載點及工作面等產(chǎn)生粉塵和有可能粉塵堆積的地點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和噴霧灑水裝置,并按規(guī)定安設支管與閥門(膠帶運輸系統(tǒng)每50m設一個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設一個三通)。每隔100米有從其它巷道引過三通閥門的輔運巷,可不設管路。
2、防塵供水系統(tǒng)中,應安裝過濾裝置,保證水質(zhì)清潔,水中懸浮物含量不得超過150mg/L,粒徑不大于0.3mm,水的PH值應在6~9.5的范圍內(nèi)。
3、井下主要進、回風巷應根據(jù)風流中粉塵濃度設置凈化水幕,主要進風大巷每隔500~1000m設置1道水幕;主要回風大巷每隔1000~2000m設置1道水幕;采面進回風巷、掘進工作面回風巷必須設置2道凈化水幕;主運系統(tǒng)每隔500m~1000m設置1道水幕,井下所有轉載點都應設置轉載噴霧。
二、綜采防塵措施
1、采煤機必須安裝內(nèi)、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nèi)噴霧壓力不得小于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1.5MPa。在靜水壓達不到噴霧要求時,必須設置加壓泵,內(nèi)外噴霧系統(tǒng)完善,霧化效果好。
2、支架有自動噴霧系統(tǒng)的工作面,應合理設定噴霧時間,保證支架自動噴霧系統(tǒng)的正常使用;沒有支架自動噴霧系統(tǒng)的工作面,必須安設架間噴霧系統(tǒng),架間噴霧間距不得大于30m,每道至少應設有2個霧化效果好的噴嘴。
3、采煤工作面膠運順槽(包括轉載點)每500~1000m設1道水幕,回風順槽每1000~1500m設1道水幕,但水幕總數(shù)不得少于2道,其中靠近工作面的1道水幕距工作面不得大于30m。
三、綜掘防塵措施
1、掘進井巷和硐室時,必須采用專用探水鉆打探水眼、沖刷巷幫和凈化水幕等綜合防塵措施。
2、掘進機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內(nèi)、外噴霧裝置,內(nèi)噴霧壓力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nèi)噴霧的水壓小于3MPa,必須使用除塵器。
3、掘進巷道必須在回風處設置2道水幕,多巷掘進還應在回風巷風流匯合處下風側200m范圍內(nèi)設置1道水幕。
四、巷道清塵措施
1、定期沖刷積塵,對于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沖刷1次積塵,回采工作面順槽每旬沖刷1次,主井皮帶每旬沖刷1次;皮帶、刮板機轉載點20米范圍內(nèi)必須班班進行沖刷;堅持沖刷巷道制度,沖刷積塵應有記錄。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xù)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用手捏成團經(jīng)振動不飛揚,不在此限)。
2、綜采進、回風順槽應定期清掃或沖洗煤塵,并清除堆積的浮煤。
3、進風巷和回風巷每隔100m安裝一組凈化水幕,第一道距安全出口不大于50 m,采煤機頭、采煤機尾各安裝一組灑水防塵噴霧。
4、按規(guī)定定期沖刷煤塵,采煤工作面和回風巷生產(chǎn)班要班班沖刷,進風巷每天沖刷一次。
五、測塵及個體防護
1、 加強粉塵作業(yè)場所員工的個體防護。凡是進入粉塵作業(yè)場所的員工都應佩帶個體防護用品。
2、建立粉塵測定制度,按國家規(guī)定對生產(chǎn)性粉塵進行監(jiān)測:
(1)、總粉塵
1〉作業(yè)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地面每月測定1次;
2〉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2)、呼吸性粉塵
1〉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jiān)測,采掘工作面每3個月測定1次,其它作業(yè)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
2〉定點呼吸性粉塵監(jiān)測每月測定1次。
(3)、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1次。
(4)、測塵地點
采煤工作面:采煤機回風側10m-15m;帶式輸送機轉載點回風側5m-10m;工作面回風巷距工作面端頭15m-20m處。
掘進工作面:掘進機機組后4m-5m處的回風側;挑頂作業(yè)在距作業(yè)點回風側4m-5m處。
轉載點:刮板輸送機距兩臺輸送機轉載點回風側5m-10m處;帶式輸送機距兩臺輸送機轉載點回風側5m-10m處;
其他地點:總回風巷、采面回風順槽。
六、隔爆設施安裝
1、主要隔爆棚應設置在下列地點:
礦井膠運大巷、輔助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
2、輔助隔爆棚應設置在下列地點:
(1)采煤工作面輔運順槽、膠運順槽和回風順槽。
(2)煤層掘進巷道。
3、主要隔爆水棚的水袋儲水體積應大于40L。
4、集中式水棚的安設要求
(1)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棚400L/m2,輔助隔爆棚200L/m2。
(2)水棚的排間距應為1.2m~3m;集中式布置的的水棚區(qū)長度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棚30m,輔助隔爆棚20m。
(3)水棚應安裝在巷道的直線段內(nèi),距巷道交叉口、轉彎處不小于50m。首列(排)水棚距工作面100~1000m。
(4)隔爆水棚距離頂梁(無支架時為頂板)、兩幫(支柱)的間隙不得小于100mm,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800mm,棚組內(nèi)的各排水棚安裝高度應一致。
5、隔爆設施應實行掛牌管理,牌板標明:地點、斷面、總水量、單位水量、棚區(qū)長度等參數(shù),并且每周檢查一次隔爆水棚的安裝地點、數(shù)量、水量及安裝質(zhì)量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