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倉庫常見十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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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能庫:
庫房耐火等級不夠。危險化學品倉庫根據(jù)儲存物質的危險系數(shù),有不同的耐火等級要求,一般應該二級以上。
2 庫房變工房: 違章在倉庫進行危險化學品分裝或包裝作業(yè)。 3 專庫變雜庫: 危險化學品應專庫儲存,但卻與大量其它物品混存。 4 禁忌庫: 有些種類的危險化學品不能同儲一庫,如滅火方式不同的危險化學品、酸堿等。 5 黑庫和野庫: 私自建設未經(jīng)審批的危險化學品庫或租用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庫房儲存危險化學品。黑庫和野庫的存在,主要是經(jīng)濟利益的驅動。 6 人居庫: 在危險化學品倉庫留人住宿或設置辦公室。 7 “帶電”庫: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電源開關應設置在庫外,電氣線路、照明燈具應達到防爆要求。 8 “無名”庫: 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的物品未設置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和安全標簽。 9 擁擠庫: 危險化學品倉庫物品碼放混亂,“五距”不足。庫房五距是指: 10 露天庫: 危險化學品露天存放,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
1、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梁50厘米;
2、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厘米;
3、墻距:外墻50厘米,內墻30厘米;
4、柱距:留10-20厘米;
5、垛距:留10厘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