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是指征集、典藏、陳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類文化遺產的實物場所。設在文物建筑內的博物館,還應符合國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博物館火災風險檢查指引如下:1.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是否逐級按崗位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工作檔案是否齊全,火災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以及承諾公示制度是否建立。3.消防巡查檢查、隱患整改、獎懲情況的記錄是否齊全,火災隱患整改是否“閉環(huán)”,重點部位是否明確并實行嚴格管理。4.工作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建立,是否開展經常性教育培訓。5.是否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演練。在宗教活動、民俗活動等人員集中的重點時段,是否結合實際制定專門預案。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電工是否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證書。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檢測是否由具備從業(yè)條件的機構和執(zhí)業(yè)人員實施。1.詢問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知曉自身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掌握本單位主要火災風險以及文物建筑毗鄰區(qū)域和保護范圍內相關火災風險。2.詢問重點部位責任人、商鋪經營者是否掌握相應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查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現場監(jiān)護措施是否落實。3.詢問工作人員是否清楚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4.抽查是否違規(guī)搭建臨時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是否占用防火間距,是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2.查看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yǎng)、檢測是否由具備資質的機構實施。1.對攜帶火種及違規(guī)吸煙等行為的檢查和監(jiān)管措施是否落實。2.文物建筑內的博物館是否存在違規(guī)燃燈、燒紙、焚香等使用明火行為。3.除工藝特殊要求和廚房外,建筑內是否違規(guī)設置明火設施,是否使用、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物品。4.是否違規(guī)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小型液化氣爐、油氣爐及其他甲、乙類液體燃料。5.是否違規(guī)采用炭火取暖,采用燃氣鍋爐取暖是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2.查看電氣線路、防雷設施的設計、敷設、檢測是否由具備資質的機構實施。1.詢問電工是否會根據相關儀器儀表顯示情況分析判斷電氣故障,是否知曉火災時不應關閉消防電源。2.是否按要求安裝使用漏電保護裝置和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3.使用漏電流模擬設備測試剩余電流探測器、漏電保護裝置功能是否完好;使用紅外測溫儀抽測變壓器、配電柜、配電箱、電氣線路等是否存在溫度異常現象。4.除展示照明和監(jiān)測報警等正常用電外,是否存在其他違規(guī)用電行為;是否違規(guī)使用鹵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和電加熱茶壺、電磁爐、熱水器、微波爐、咖啡機、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5.電氣線路選型、斷路器等是否與用電負荷相匹配;明敷電氣線路是否穿管保護,是否存在線路老化、絕緣層破損、線路受潮、水浸等問題,是否存在過熱、燒損、熔焊、電腐蝕等痕跡;電線接頭是否采用接線端子等可靠連接,電氣線路、開關、插座是否直接敷設安裝在可燃材料上;防雷擊保護裝置是否完好有效,其配電線路接地線與防雷裝置是否做可靠的等電位連接。6.配電箱接地設施是否完好,箱內線路敷設是否正確,線路孔洞是否進行防火封堵,周圍是否存在可燃物。7.館內冬季是否違規(guī)采用電暖氣、電褥子取暖;館內制冷、除濕、加濕裝置長時間通電,是否落實安全檢查措施。8.電動自行車、電瓶車、電動平衡車等使用蓄電池的交通工具是否違規(guī)在館內停放、充電,工作人員是否違規(guī)將蓄電池帶至館內充電。電動汽車停放、充電是否與博物館保持安全距離。1.臨時布展的場所,是否違規(gu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是否破壞防火防煙分隔設施。2.臨時布展施工現場是否按要求設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動火作業(yè)時是否對周邊可燃物進行清理并落實動火審批和現場監(jiān)護制度,施工作業(yè)是否停用、破壞或遮擋消防設施。3.是否違規(guī)設置各類易燃可燃物掛件或裝飾造型,是否違規(guī)在可燃物上懸掛、布置電氣線路、高溫電器設備等。4.展位宣傳箱牌等加裝的亮化燈具、顯示屏和燈箱等用電設備是否與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是否存在私拉亂接和超負荷用電情況,臨時電氣線路敷設是否規(guī)范;展柜內照明是否采用冷光源燈具。5.展位設置和展臺、展柜、展品的擺放是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6.展廳疏散指示標志設置是否清晰可見,并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是否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8.展柜內陳列照明是否直接敷設在可燃材料上,燈具線路是否穿管保護,線路接頭是否采用接線盒等連接方式。展柜底部安裝的用電設備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符合標準要求。9.展臺、展柜、展具等是否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制作。10.文物建筑內的博物館展廳是否違規(guī)使用白熾燈、高壓汞燈等高溫照明燈具。1.廳內座椅、窗簾、地毯、吸聲材料等的燃燒性能是否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2.核查照明燈具及電氣設備、線路的高溫部位與幕布、軟包等裝飾裝修材料是否保持安全防護距離。3.用于教育和展示的多媒體顯示屏、電子沙盤模型、放映設備、幕布及機房處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4.投影儀、音響和特殊大型科技體驗設備等電氣設備是否定期維護保養(yǎng)。5.廳室疏散門或安全出口是否分散布置,是否在醒目位置設置疏散示意圖,是否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1.核查藏品庫區(qū)的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安全疏散等防火設計是否滿足《博物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2.核查藏品庫是否違規(guī)搭建閣樓、分隔小間,是否違規(guī)采用易燃彩鋼板搭建庫房或其他臨時用房。3.查看藏品是否按照材質類別分間儲藏,儲藏間是否違規(guī)設置套間。一級文物、標本等珍貴藏品庫房是否獨立設置。4.電源開關是否統(tǒng)一安裝在藏品庫房總門之外,是否設置防剩余電流的安全保護裝置。電氣線路是否穿金屬保護管暗敷,照明燈具是否按要求安裝防護罩。5.是否違規(guī)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移動式照明燈具等電器設備。照明燈具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是否小于安全距離。6.是否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和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7.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或設置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是否能保證火災時從內部易于打開。8.裝卸區(qū)、拆箱(包)間及藏品庫房的可燃包裝材料是否隨意堆放未及時清理。當庫房內采用木質護墻時,是否采取相應的防火保護措施。9.搬運藏品、展品的鏟車、電瓶車是否違規(guī)停放在館內。2.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品試劑是否明確管理人,并建立儲存、使用等管理制度。壓縮氣瓶和專用試劑是否分類分區(qū)存放,修復現場專用試劑存量是否超過當天用量。3.裝裱室是否使用明火灶具熬制漿糊等,熬漿、烘烤等設備與周圍可燃物等是否保持安全距離。裝裱室、修復室設電熱裝置時,是否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5.因工藝要求設置明火設施,或使用、儲藏火災危險性為甲類、乙類物品時,是否采取防火和安全措施。6.熏蒸、清洗、干燥、修復、打磨等產生可燃氣體或粉塵的區(qū)域是否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施和泄壓設施。7.文物建筑內的博物館修繕確需使用油漆稀釋劑等各種易燃危險品的,是否在文物建筑保護范圍外存放并限量領料,是否違規(guī)在作業(yè)現場調配用料。1.是否根據檔案室等級和分類設置相應的滅火系統(tǒng),按照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器材。2.除塵、消毒室是否在室內外分設控制開關,其排氣管道是否違規(guī)穿越其他用房。1.檢查廚房是否與其他區(qū)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2.查看爐具是否定期檢測和保養(yǎng),燃氣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是否存在破損、泄漏和老化現象,液化石油氣鋼瓶是否安全存放或存放量過多。3.檢查燃氣管線、連接軟管、灶具是否老化、超出使用年限,是否設置燃氣緊急切斷裝置。查閱竣工圖紙,抽查設備用房位置和使用功能有無變化;鍋爐房、柴油發(fā)電機房、空調機房、油浸變壓器室的防火分隔是否被破壞,安全防控措施是否落實,是否存放易燃可燃雜物。1.核對消防設施維保記錄和檢測報告是否真實有效,是否違規(guī)出具失實、虛假檢測報告和維保記錄。2.檢查測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實兩人值班及持證上崗制度。1.查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人員、器材裝備配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通信聯絡機制,通訊工具配備是否齊全。相關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落實值班值守制度。2.詢問隊員是否熟悉建筑結構、功能布局、場所性質、重點部位、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等情況,能否熟練操作消防器材裝備。3.是否與轄區(qū)消防救援站建立聯勤聯動機制,是否定期開展聯合演練。現場模擬火情并拉動演練,測試專職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是否能快速響應,是否建立高效的通訊聯絡機制,是否滿足“1分鐘響應啟動、3分鐘到場撲救、5分鐘協同作戰(zhàn)”要求,快速開展初起火災撲救工作。